========警告!本篇為閃光文,請配戴墨鏡或牽好可魯再看========

在英國唸書的時候,因為被台灣同學排擠,所以通常不會受邀參加台灣同學的活動。(天啊,我為了娛樂大家,竟然得在網路上,一而再、再而三的,公開自己被排擠這件事!!!)

會被同梯台灣人排擠的原因,除了青蛙與雞翅事件,有一部份則是因為,阿宅我的穿著、生活,都和她們格格不入。

碩士班的課,大多排在下午,所以下課後,許多同學都會相約去吃飯,再到夜店續攤。阿宅我,每天下課,就急著回宿舍上網、團練、攻城(所以我總是說,拎杯一秒鐘幾十萬上下啊!!),根本不參加她們的聚會,所以也因此漸行漸遠。

這群同學因為下課後要去夜店,每次上課都是爭奇鬥豔,其中以能在燈光昏暗的夜店引人注目的亮片小可愛,最受她們的喜愛!因此,每次走進教室,就如同夜店休息室,裡面坐滿一堆亮片、迷你裙、濃妝辣妹。有幾次,有人在教室喝酒,我還以為誤進了酒店!←就醬老師英文時間:「top泛指上衣,spaghetti top則是指細肩帶、小可愛之類的衣服~」


↑ 她們都是穿這種啦~

每次看到這群同學,在燈光下閃耀著她們的亮片小可愛,都讓我聯想到,魚市場裡,貨色特別差、最後賣剩、氣若游絲快掛的魚,緩緩地抖動身上的鱗片,試圖逃脫回到大海。

有一次,我忍不住和艾莉莎說:「我看我們也買一件魚鱗吧! 這樣就可以和她們一起去夜店,我們就不會被排擠了~」

但是艾莉莎非常不屑地說:「我才不要穿魚鱗去夜店,這樣會被誤會,以為我們跟那些魚群是一夥的!」←超狠,已經脫離人類,直接擬物化,變成魚群了!!

艾莉莎還超跩地下了結論:「混在她們那種等級的魚群裡,我們根本就是魚頭嘛!」←不好意思,你哪來的自信!!!

所以我和艾莉莎,一直沒有去買魚鱗,也一直持續被魚群排擠。

有一次,我和日本同學晚上喝完酒,在路上巧遇到魚群。雖然平常她們和我不同群(人、魚殊途…),但是她們異常熱情地和我打招呼。每個人的臉上都紅咚咚,一看就是剛喝完酒從夜店離開。

她們每個人,都穿著迷你短群、配上夜店必備的濃妝、保暖的動物皮紋外套。只有我,穿著輕便的牛仔褲、t-shirt和大衣,一看就是阿宅的標準制服

其中一隻魚,熱情的和我說,「就醬,你看我的新衣服!」然後炫耀地拉開她的動物皮紋外套,裡面是……..金光閃閃,瑞氣千條的魚鱗!!!!←還不是魚鱗…請問,可以告訴我,哪裡不一樣嗎?!!

魚鱗映在下雪的深夜裡,在燈光的反射下,刺眼程度簡直是100顆光頭群聚的燈光效果!!←看到這,我已經快瞎了!!



天真的我,當時心裡有一個錯誤的聯想。我認定,我之所以被排擠,就是因為沒有穿魚鱗、和她們一起去夜店。所以那一年聖誕節假期,我回台灣和我媽提到被排擠的事,我媽心疼我竟然被魚類排擠,馬上抓我去買了一件黑色緊身亮皮裙!!!!!←本來是要買魚鱗,但是台灣已經買不到過氣的魚鱗,只好買閃亮度差不多的緊身亮皮裙….

雖然有了這件+10裝備,但是阿宅我,還是沒能融入魚群。那件黑色緊身亮皮裙,也就連一次都沒穿,後來又原封不動被我帶回台灣、封印在衣櫃深處。

直到有一天,我睡醒發現,我媽穿著那件緊身亮皮裙,炫耀地跟我說,「沒想到我穿得下!!我今天要穿這件去上班,跟我同事炫耀,我穿得下我女兒的衣服!」←不好意思,對中年婦女來說,這就是莫大的光榮了! 但是對女兒來說,卻是莫大的恥辱! 羞愧的程度,僅次於去菜市場,被菜販奉承地說,「你們是姐妹厚~」

反正我從來也沒打算穿那件戰袍,既然我媽要挑戰,那就讓她去吧。但我不禁疑惑地問我媽,「那你該不會要配上班的高跟鞋吧?」

沒想到,我媽馬上到鞋櫃拿出,一看就知道準備已久的閃亮黑色皮靴。皮靴和緊身亮皮裙,看起來根本就是整套的,還沒色差耶!!←你根本預謀已久吧!!!!那件緊身亮皮衣根本是你自己想穿的嘛!!



於是,當天她就穿著,媲美浪子王傑專屬閃亮皮衣的緊身亮皮裙,搭配早有陰謀的同色系黑色閃亮皮靴去上班。當然,從那天起,戰袍就改住在我媽的衣櫃了。

至今,我媽仍洋洋得意,她的穿著風格比我還年輕…

甚至在路上,看到短褲低胸辣妹,我都不禁搖頭吶喊:「世風日下,人心不古!」反而我媽,還惋惜地說:「要是我有那個辣妹那種身材,我一定穿的比她再短、更露!」依心理年齡來說,我媽應該比我年輕個二十歲吧…orz

現在,變成胖子後,更是沒臉穿那種緊身閃亮的衣服了!不過要是現在推出,復刻版小虎隊緊身衣(當年國小的時候,同學幾乎人人都有一件,異常貼身的長袖t-shirt,上面印有小虎隊三個人的照片)我倒是願意買幾件來回味一下!有人也穿過小虎隊緊身衣嗎?←竟然都google不到圖片,也不過才二十幾年前的事耶!!

圖by巧可

 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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